龙洲路应急分水口至羊额水厂原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2023.12.22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0606-04-01-741863

投资项目名称

龙洲路应急分水口至羊额水厂原水管道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龙洲路应急分水口至羊额水厂原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龙洲路应急分水口至羊额水厂原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龙洲路应急分水口至羊额水厂原水管道工程(一期),管道工程起点位于龙洲路A4标段LG06井,终点位于羊额水厂内,拟新建DN2000给水管道沿龙洲公路-世龙大道-世纪大道-羊额水厂敷设,管道长度4700米。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6亿元。

招标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规划、水利、路政、路权(包括地铁)等报审工作,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认证等。具体专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结构、道路、环保、水土保持、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等,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

工期(交货期)

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其中自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完成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并且提供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周期计划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5,313,000.00(元)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60.10%;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 3,193,113.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 号)要求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资质类型为“供排水 设计类企业”诚信分60分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

4.1 投标人须提供在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信用信息登记网页打印件。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给排水 专业 高级 (或以上)职称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工程师执业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7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无业绩资格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12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2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20楼

招标人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757-223178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266048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下浮系数包干。

2.服务质量要求:相关设计成果须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招标人及其主管部门要求,并满足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

3.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6.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757-22317839。

7.工程编号:GC2023(SD)XZ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