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08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1-440606-04-01-967794

投资项目名称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

标段(包)名称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深度处理设施、土建以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净水厂总平面布置等。

招标内容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平步村乐从自来水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工程等;安装工程包括:工艺系统、电气系统、防雷系统、自控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部分、工艺管线部分、绿化部分,工作内容为土方工程、厂区道路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拆除管道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室外工艺管线工程、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工期(交货期)

从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交工(达到通水条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招标控制价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88453964.60元;最高投标限价:¥79608568.14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所属行业:建筑业)

2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有最新的规定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6.1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信用分值60分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按照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要求完成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备案,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获取投标人信用分值、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的,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6.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8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或存在第三十条情形的(即在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被扣分分值20分(含本数)以上),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1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20楼

招标人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757-223178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潘工

联系电话

0757-22317106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