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
2022.10.18
尊敬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户: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159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司供水管辖范围内随水费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缓缴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在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暂缓扣收顺德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包含该期间产生、在该期间之前产生未缴的),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取滞纳金。详情请咨询我司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8300。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